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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義縣沿海許多魚塭地層下陷等問題,養殖戶無法承租使用,放養權益無法獲得保障,為輔導養殖漁民獲得國有土地合法使用權,在立委蔡易餘與地方人士積極推動下,12日嘉縣發出首批30張國有土地養殖租賃契約書,一聽到1公頃土地的年租金不到1000元,全場養殖戶都拍手叫好。



蔡易餘說,沿海養殖業興盛,礙於土地改編成國有地,又因地層下陷不得承租,漁民毫無保障可言,去年行政院放寬嚴重地層下陷區出租規定後,他與布袋鎮公所、地方民代就積極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協商,並舉辦「國有土地實際使用證明說明會」,陸續有60多戶養殖戶提出申請。為縮短冗長作業程序,國產署協調縣府以會勘方式認定養殖戶放養事實,並修正出租規定,開放以1993年7月21日前航照圖做為實際養殖時間證明,經過4個月審核,昨國產署長曾國基親自出席,除把首批租賃契約書交到農民手上,也當場宣布年租金1公頃不到1000元。「租賃約契約書就像身分證」,蔡易餘表示,養殖戶日後要申請水權、資材補助優惠、加入漁保或災損補助等都有所本,還能替毗鄰養殖戶當證明人,3代都養魚的漁民蔡坤男說,有了這張契約書,以後就不怕天災,且年租金「真的很實惠」。昨日發出的30張國有地養殖租賃契約書,計有40筆國有地,面積約31.7公頃,曾國基指租金以雜魚計算,每公頃租約平均價不到千元,對養殖戶不會造成太大負擔,而且取得合法租約的漁民,未來不管是養殖技術或投資都能放心加碼,創造更高經濟產值。(中國時報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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